在好幾天前,大人決定要帶大家去劍湖山。

那時真是有點高興的,雖然是星光票。

雖然我想坐高危險性的刺激性遊樂設施,但我還是可以接受。

但是......

當今天做的蠢事被揭發時,真是不太想去了。

一想到陸陸續續會發生的可怕情況,我馬上帶著籃球溜出去。

(大家一定很意外為什麼我要找他們去打籃球。)

九點半多,我們和國一的小鬼在宏毅館打籃球。

雖然是小鬼,玩起來卻很有意思。

這時我們兩個開始討論著,什麼樣的弟弟比較討人喜歡。

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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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91130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