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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寢室中最奇異的一天。

鹿與鳥的戰爭,引爆於寢室鞋子的規定。

「把鞋子脫掉!!!!!!!!!!!」當喬巴用哀悽的可怕的音調shout at me的時候,我一臉錯愕。

喔,突然想起,微弱記憶中,昨天彷彿有鹿說寢室要有什麼新規定。

好像就是鞋子。

我不甘不願的脫掉鞋子,一邊咒罵著。

不過就是沒脫鞋子,還差點被罰請五十嵐。

不過就是進寢室只能穿拖鞋嘛,我被一碗愛玉和一隻母鹿圍攻。

可怕......

而且還是一整晚的。

因為洗澡時拿著蓮蓬頭在浴室外製造出一種下雨的感覺, 又被狠狠罵了一頓。

一整晚,整個2503吵的要死。

很意外,正負中隊區長都沒來敲門。

應該是覺得我說的很有道理吧?關於鹿與喬巴與動物的問題。

還有鹿與喬巴與智商與精神的問題。

最後我被勒令參加什麼寢室會議,還訂下了什麼不得無故缺席的狗屁規定。

會議內容還要記錄。

記錄本內都是一些喬巴定的蠢規定。

例如:

1.2503裡面的鳳凰不得擁有隱私權

2.在寢室裡不得穿著帆布鞋、皮鞋、巫婆鞋、高跟鞋、涼鞋、...所有鞋類。

3.只能在喬巴規定的格子內穿鞋,越界就要請全寢喝五十嵐。2503-2要加倍處罰。

4.寢室吊掛海報不得涉及人身攻擊XD

......

我大概只記得這些。

隱私權問題是因為當時我正在寫一張海報,內容被懷疑疑似涉及人身攻擊。(其實應該是鹿身攻擊)

而關於穿脫鞋區域的劃分相當的不合理,因為喬巴足以將兩格全部佔滿

喬巴今天還違規一次被我發現。(2503歡呼吧!自作孽者得到報應了)

吊掛的海報則是......就跟美國公園早期豎立的牌子以及國家保護區或動物園內會寫的一樣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總之,那是一場令人噴飯的蠢會議。

我也不甘示弱的提出幾樣申訴:

1.不得侵害2503-3的隱私權。

2.母鹿應被驅逐出境。

3.寢室內不得飼養鹿類。

......

我還被規定星期三要寫寢室日誌TT

2503之4只是希望不要讓她的名字出現在寢室日誌上。

因為...據說...這本日誌、和隔壁撿到的喇叭,還要留傳給下一代......

如果,有任何學妹以後準備進文華而且想住宿的,若駐死住進2503,請在床板下或天花板夾層或櫃子裡到處找看看。

那本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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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91130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